关于印发《镇江市“七五”普法规划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市“七五”普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转发。为确保市“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镇江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8日
镇江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积极探索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同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时期。大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障促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全市“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是2016-2020年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全面启动:2016年,提请市委市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制定出台《镇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启动实施“七五”普法。
中期目标:到2018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50%。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知晓率和满意度达85%。
末期目标:到2020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对象覆盖所有人群,普法阵地覆盖所有区域,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5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60%。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0%。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普法机制
1.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1)概述: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必须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六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从而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学法用法守法习惯,为镇江实现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具体内容:
①根据《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镇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②建立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公众服务窗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深化系统内全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轮训工作。
③建立年度考核检查制度,每年对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广典型经验,表彰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市法治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1)概述:以案释法是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以案释法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以案释法的内容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细化以案释法各项制度措施,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具体内容:
①制定出台《镇江市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律师协会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分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②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基层文化活动等载体,运用法治微电影播映、法治漫画巡展、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案例宣传,内容包括各类实体法、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件。
③加强司法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公开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推动媒体直播庭审、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3.健全普法志愿者活动制度
(1)概述:普法志愿者队伍,是开展“七五”普法的重要力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公益普法和法律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工作,建立普法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2)具体内容:
①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院校师生、大学生村官、新闻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市级层面成立普法志愿者支队,辖市(区)层面成立普法志愿者大队,并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站等平台,畅通志愿服务渠道,为志愿者服务提供便捷的途径和基本的工作条件。
②组织普法志愿者管理员培训。帮助各级普法志愿组织的管理人员熟练操作使用志愿者服务管理平台,尽快实现普法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项目发布、服务记录、星级认定、风采展示等一网覆盖、互联互通。
③积极开展普法志愿者活动。以“法律六进”“法润镇江”等工作品牌为载体,在“12.4”宪法日、“4.8”司法日等重要节点,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志愿活动,每年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2次以上具有一定声势和影响力的集中宣传活动,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④健全普法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明晰普法志愿者队伍职责、活动频率和内容,建立健全需求分析研判、人员流动登记、年度培训和考评机制等,确保普法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普法办、团市委、市司法局
4.健全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1)概述:公益法治宣传是大众媒体的重要社会责任,以广播电视、电台、报纸为主要媒介的传统媒体,具有覆盖面广、传播率高、受众群广泛的特点。要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健全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2)具体内容:
①党委宣传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闻媒体公益激励机制,强化媒体公益普法社会责任,指导监督各类媒体把法治宣传作为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专题,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实现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移动终端等载体全覆盖,全面提高法治宣传的频率和质量。
②各类广告发布媒介要加大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全年不少于全部公益广告时间(版面)的20%。特别注重加强对《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镇江市香醋保护条例》等一系列镇江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法治保障。
③建立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适时对各类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备案通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把法律素养作为媒体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提高法治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镇江报业传媒集团、市文广集团
(二)抓好重点人群学法用法
1.领导干部
(1)概述:作为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执行人”,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领导干部学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
(2)具体内容:
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专题讲座、法律培训等各类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市、辖市(区)每年举办综合性领导干部学法报告会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办、市普法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党校
②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
③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要求,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
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有效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考试,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普法办
2.公务员
(1)概述:公务员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广大公务员要积极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具体内容:
①建立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机关年度学习计划。每年组织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课程的比重。每年举办法治学习报告会不少于1次,公务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各普法成员单位
②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法治课程建设。把法律知识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8课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时间不少于16课时;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3.青少年
(1)概述:青少年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未来和希望,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是全社会法律素质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同时也是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源头”工程。
(2)具体内容:
①健全青少年法治课程教育体系。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每学年法治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实施中不少于10%。
②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和法治课教师进行培训。
③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校园模拟法庭、学法征文、法治绘画等活动,把情感、时尚、艺术元素引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当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每学年开展集中法治教育4次以上。
④全方位促进依法治校。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1)概述: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生产领域、供需结构、城市管理、对外开放、社会发展、民生需求方面的矛盾有着不同以往的表现形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2)具体内容:
①完善企业普法责任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履行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性的企业普法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各职能单位
②落实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学法以及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将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纳入企业文化建设。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引导企业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职工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8课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各职能单位
③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各项生产安全、困难帮扶、技能培训制度措施。治安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良好,法治企业建设活动员工满意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④开展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立普法图书角或学习室,建立法治宣传栏;充分发挥图书室、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走廊、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等阵地作用,定期更新、充实相关内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⑤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一线企业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等活动,满足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需求。利用重大节假日等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普法办
⑥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集。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的收集编纂工作,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应急援助制度,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经信委、市工商联
5.村居群众
(1)概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同时,明确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就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把法律交给全体公民。因此,面向城镇村居的基层组织管理者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2)具体内容:
①建立和完善“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法治型、服务型”先进党支部建设的要求,组织“两委”干部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两委”干部和党员法律素质,每年组织6课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
②广泛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组织普法讲师团广泛宣传与农村改革发展,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基层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治副村长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中心户”培养工程。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③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促进家庭成员懂法守法,和睦相处。通过加大村居家庭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投入,探索家庭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建立村居家庭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通过评选“遵纪守法示范户”,实现家庭“五无”,即无暴力、无纠纷、无赌博、无邪教、无犯罪,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依法维权和预防犯罪,以家庭和美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妇联
④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完善村(居)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保证工作规范并有记录和档案。推进“四民主两公开”,落实“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七个一”活动,每个村(社区)建立一个法治学校、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普法宣传队伍、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每季度开展一次广场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法治办、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⑤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印制法治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现场咨询、制作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车站、宾馆、广场、娱乐场所、繁华商业街和外来人口聚居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三)法治文化建设
1.概述: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建设的灵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教育引导全体公民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形成崇德尚法的社会风尚,全面提高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具体内容:
(1)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文化产品研发。充分利用我市高校法学研究人才资源,开展专题课题研究,挖掘整理地方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理论研究水平的法治文化研究团队,培育一批具备法治文化创研潜力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促进他们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究,拿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法治理论研究成果,推出普法微电影、法治微小说、法治歌曲等一批能够适应各个社会阶层、各类普法重点对象的法治文化产品,为法治文化的广泛传播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普法办
(2)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一地一品”的要求,推动“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经投入使用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等,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丰富文化内涵、扩展表现形式、强化互动功能,实现提档升级。同时,要努力探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新的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阵地。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出台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推广扶持政策,吸引法治文艺创作表演团队等专业人才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引导他们把法治元素纳入文化创作之中,实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融合。加强与文化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合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法治摄影书画作品、法治格言警句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创意新颖、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4)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协调新闻、宣传、广告部门,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协调相关单位充分利用主要街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集团、市普法办
(四)社会化普法
1.概述:社会化普法是“七五”普法一项全新的课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迫切需要。
2.具体内容:
(1)开展社会化普法培育试点。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对专业型社会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的特色优势、培育路径、管理方式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明确本地社会化普法的重点方向和发展路径。开展社会普法组织培育试点,出台推进试点工作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过程中加强跟踪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制定《镇江市普法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普法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激励、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和方法,补充普法工作的新鲜血液,扩大普法的社会参与度。
(2)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制度。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应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对组织的建设、运行和工作开展建言献策,帮助社会组织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健全以社会组织章程为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参与社会组织成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促推社会组织依法规范运行。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普法工作。加强与社会公益组织、行业协会、大学生志愿组织等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通过组织“普法微公益创投”活动等,以资金帮助、表彰激励、政策扶持等方式,调动他们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普法工作水平,逐步将这些社会组织打造成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的新载体,使其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最大程度地扩大社会组织的基层影响指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五)“互联网+法治宣传”品牌
1.概述:“互联网+法治宣传”,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普法工作趋势,是增强普法需求收集分析、产品研发推广、效果反馈评估的重要途径。只有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快捷、丰富、互动、易存储、可检索的优势,才能真正实现“智慧普法”。
2.具体内容:
(1)“镇江网络普法联盟”平台建设。做优做强“中国镇江网络普法联盟”这一组织和平台,着力解决全市众多普法网站和普法专栏分散建立、自行管理、合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中国镇江网络普法联盟章程》和《中国镇江网络普法联盟自律公约》,实现对全市普法网络资源的整合,加强对加盟成员单位网络普法的纵向指导以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积极组织开展与普法活动相关的信息收集发布、经验交流、宣传教育等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以实现网络普法的平台化运作、集约化发展,形成统筹安排、各显特色、广为覆盖、齐抓共管的全市网络普法“一盘棋”格局。
(2)“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加强与主要新兴媒体机构和公司合作,整合“两微一端”资源,增强法治宣传的延展度和整合度。保证更新频率,根据时事热点及时编发信息,注重与网友形成互动,以视频、图片、漫画等形式增强普法内容的可读性与趣味性。探索建立新媒体普法指数定期监测、评估、排行发布制度,量化各类考核指标,加大“大数据”技术在新媒体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成效。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348”是一个普惠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镇江“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社会提供线上(网上服务)和线下(窗口服务)双渠道服务,全时空全覆盖全天候为广大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服务,接受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三、考核评估
根据“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建立年度评估、中期考核、末期验收的考核机制,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年度评估
市普法办每年对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各辖市(区)、各普法成员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该年度《规划》实施情况报送市普法办,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依据。市普法办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年度抽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二)中期考核
2018年,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对照目标任务,逐项考核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并以通报形式责成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三)末期验收
2020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市级考核验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推荐表彰全国、全省和全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附:镇江市“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表
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