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3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内容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措施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精心设计载体。在全国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法律进机关,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法律进乡村,组织一场农村普法大集;法律进社区,举办一场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进学校,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进企业,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单位,举办一场法律宣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好“六个一”活动的同时,精心设计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二)加强分类指导。围绕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面向基层。坚持法制宣传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基层群众的学法需求。要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四、 时间安排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时间为一年。启动阶段(1-4月)
3月底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并适时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
(二)推进阶段(5-10月)
1.由全国普法办主办,选择有关省(区、市)承办,在全国举行“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现场活动。 2.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在有关媒体开设“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
各地、各部门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全国普法办,全国普法办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工作要求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对于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既要组织开展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主题活动影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员发动、组织协调、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