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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以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为载体提升市民法治素质
发布时间:2015-03-09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扬州市司法局以深化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做强普法品牌,明确普法责任,全面提升市民法治素质。

  一是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普法形式增进学法兴趣。根据不同需求,以“法律六进”为抓手,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不同普法人群的特点,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推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启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文化节,推广阵地观摩、文艺演出、实践体检普法方式;开展“百场法治文艺演出”、“百场法治电影巡演”、“百场模拟法庭进乡村”和“百场法律服务咨询”等“四百”活动;组织“千名公民旁听庭审”等活动。完善企业职工法治学校建设;全面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微视频等新媒体业务建设。

  二是以法治信仰为重点做强普法品牌提升法治氛围。改进以往重视法律法规等制度层面的法治宣传方式,重点提升社会群众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等法治文化底蕴。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建立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运用“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节点,做大做强“法润扬城”品牌,开展“法润扬城·宪法进万家”系列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市集中开展法律巡回讲演,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在重大城建项目、城市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打造城市“法治地标”。加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教育场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区域”创建活动,形成法治文化的集聚效应。

  三是以普治融合为基础明确普法责任增进普法动力。坚持治理导向,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全程普法式执法、司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纳入文明创建内容,运用法治教育手段劝解、矫正轻微违法行为。发挥法治实践典型的示范效应,将普法融入法治创建、专项治理活动中。发挥社会规范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梳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依托社区律师工作室等重点扶持一批品牌化、专业化、公益性的普法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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