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一个半月的审理,昨天,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二十一世纪传媒)及原总裁沈颢等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系列案件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宣判,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因强迫交易罪被处罚金948.5万元,沈颢因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6万元。
案情
利用有偿新闻牟利
10月13日起至11月30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分别公开审理了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等15家被告单位,沈颢、陈东阳等30多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等共13起案件。
法院认定,2009年8月至2014年9月,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及其总裁沈颢,与相关媒体、广告公司、财经类公关公司相互勾结,选择正处于拟上市、资产重组商业敏感期等情形的公司,以刊登负面报道相要挟或采取有偿撤稿、删稿、不跟踪报道等“有偿不闻”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或者强迫实施广告经营交易,谋取非法利益,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
其中,敲诈勒索罪涉及二十一世纪传媒及沈颢统一掌控《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等3家媒体及上海二十一世纪广告有限公司等7家广告、运营公司。2009年8月至2014年9月,二十一世纪传媒及沈颢为谋取经济利益,由沈颢确定考核办法与具体指标,由新闻采编部门与广告、运营公司互相勾结,采取“有偿不闻”的方法,以广告费、赞助费等名义向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单位索取钱财共计728万余元。
2009年12月至2014年8月,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与沈颢等人利用3家媒体和7家运营、广告公司,通过上海润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麒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财经公关公司,利用《21世纪经济报道》、2l世纪网、《理财周报》登载负面报道给受害单位施压,如利用被害单位担心出现负面报道的心理,迫使70家被害单位签订广告合同,涉及金额1897万余元。
此外,沈颢还被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罪等。
宣判
沈颢被判4年不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颢是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以“有偿不闻”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犯罪的组织者,并且是敲诈勒索犯罪的主犯,且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而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和沈颢均具有自首情节,沈颢还具有立功情节,因此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犯强迫交易罪,罚金948.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8.5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单位分别处罚金3万元至544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万元至5443万元。沈颢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罚金6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人也分别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对部分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的被告人处以缓刑。
针对一审判决,二十一世纪传媒及沈颢都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其他被告单位和绝大多数被告人也均表示不上诉。
链接
二十一世纪传媒系列案侦破回顾
2014年9月3日21世纪网主编以及上海两家财经公关公司负责人等8人被上海警方抓获。
2014年9月25日21世纪报系总编沈颢、总经理陈东阳被上海警方带走,并于次日被采取强制措施,警方称两人涉嫌敲诈犯罪。
2014年11月继21世纪网总裁刘冬、理财周报发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检方批捕后,沈颢、副总裁陈东阳、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乐冰等也先后被批捕。
2015年8月该案被提起公诉。
10月13日二十一世纪传媒系列案在上海开庭。
12月24日二十一世纪传媒系列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