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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谷阳镇槐荫村农民法治文化公园
发布时间:2009-09-24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槐荫村位于镇江市南郊,北距312国道5公里;南距沪宁高速3公里;扬溧高速、镇荣公路穿村而过。全村有四个自然村,辖17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500户,2100人。全村占地面积3.48平方公里,村属企业5家,私营企业8家,2008年人均收入8300元。村级一般性经济收入60万元。2006年被上级确定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连续两年被镇江市评为“双清双美先进村”,2007年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评为“农村环境整治先进村”、“平安创建示范村”、“民主法治村”。槐荫村也是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

  槐荫是古邑丹徒的富庶之地,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天仙配》董永与七仙女的爱情传说就发生在这里。这个经典的爱情故事是中国民间文化的一大瑰宝,成为人文槐荫、浪漫槐荫的历史见证。这不仅是槐荫的骄傲,也是镇江和丹徒的骄傲。

  槐荫村南临南乡古镇上党,北倚十里长山,生态优美,民风纯朴,社会和谐。特别是近几年来,槐荫村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专门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治保、民调主任为副组长,民兵营长、妇女主任等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

  2009年,槐荫村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了“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占地1500平米,园内设立了标牌、宣传牌,并定期邀请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到公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各种法律知识,使全村党员干部对依法治村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使村民在健身休闲的愉悦环境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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