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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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8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大 中 小】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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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2017年镇江市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首次纳入年度全市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日前,市普法办已就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工作下发通知,于12月20日~22日三天对全市四十多家执法主体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实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镇江“落地”,使普法责任制真正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为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市明确全市各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强化普法工作合力,既制定了共性的《镇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也下发了个性的《镇江市“谁执法谁普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同时,出台《关于加强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既丰富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内涵和推进手段,又确保了“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的有效落实。 目前,全市各国家机关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更加贴近中心工作,贴近行业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通过健全组织抓普法,落实制度强普法,规范执法促普法、严格学法推普法,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法治镇江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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