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
如今,“雾霾”成了一个热门词汇,在网络电视、新闻媒体、街谈巷议中都频频出现。早晨出门,抬头看看天,“又是一个雾霾天”。都说英国人搭话离不开天气,“今天的天气哈哈哈”;现在,中国人的话题则成了“雾霾天”。本文就从“雾霾”这个话题切入,借题发挥,谈谈古人是如何抓环保的。先来说说“雾霾”。
实际上,雾和霾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雾,是由空气中的水滴、冰晶等微颗粒造成的;而霾则是因为空气中含有尘土等颗粒物,造成空气浑浊。两者在水分含量(相对湿度)、能见度、气层厚度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这么看来,把雾和霾放在一起,实在有些玷污冰清玉洁的雾,就像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死抱着一个时尚美女不放。
来看看明代北京地区的雾霾记录吧,对雾霾天抱怨不休的人大概能心理平衡一些了。原来,五百年前的老祖宗们就在吸霾了,还照样能繁衍出我们这么多子孙,看来这“霾”貌似也没有那么可怕啊。
1481年,因为雨水少,“连日狂风大作,尘霾蔽空”;
1485年,发生旱灾,北京城刮起大风,“风霾累日”;
1493年,“京师雨霾”;
1497年,“京师去冬恒燠无雪,今春狂风阴霾”;
1498年,“四月丁亥,京师风霾连日不止”;
1504年,北京通州一带“春二月,常风霾蔽日”;
1506年,通州“十月,霾雾四塞”;
1510年,“今春以来,风霾屡作”;
1516年,北京海淀一带“冬无瑞雪,春有风霾”;
1548年,“正月,京师大风霾”……
看看,尘霾、风霾、雨霾、雾霾,古人的天空一点也不比我们现在晴朗啊。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衣食住行这么方便,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就不怕祖先们在天有灵,说咱们没出息?话题扯得有点远,还是回到环保的问题上来吧!其实,古人的环保意识还是很强的,不是今天才有这样的时髦观念。
在我国古代,很早就设立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机构。当初,舜接受尧的禅让,登上帝位,在组阁的时候,进行了国务院机构改革,设立国家部委9个,部级干部正副职22人。其中,他任命伯益为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部长,官名叫“虞”。要知道,虞是舜的族名,也是国号,由此可见这个官职的重要性。伯益的职责就是管理山林草泽这些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让自然资源不至于枯竭,实现可持续发展。伯益也非常能干,是水利专家,发明了水井,还是动物学家,史称“伯益知禽兽”。
秦国的法制残酷,违反以上禁令的处罚后果相当严重。但是,其他诸侯国对于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同样是严刑峻法,绝不宽纵。《管子》中有这样的记载,破坏封山的人,一律处死,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违反禁令,闯入禁区的,迈左脚砍左脚,迈右脚砍右脚。现在,如果谁不自觉,把自己家的炉灰、垃圾倒在街道上,最多是被城管或者戴红袖箍的大妈说两句,打扫了就完了。可是,翻开《韩非子》看看,准保你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干了,“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后代对于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行为虽然不再动辄砍手、砍脚,但处罚较之现代仍然比较严厉。在汉代的时候,汉宣帝曾专门下旨,首都周边地区禁止在春夏时捅鸟巢,掏鸟蛋,用弹弓打鸟。皇帝专门操心这种琐事,可见对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视。根据唐代的法律,滥伐林木的,以盗窃论;不该烧荒的时候烧荒的,抽五十鞭子;在墙上打洞,将屎尿排到街道上的,打六十板子。
如今在讨论雾霾的时候,有人归咎于一些农村地区的烧荒行为。烧荒破坏植被、污染空气,的确有一定的危害,还容易酿成火灾。所以,在古代就严格限定了烧荒的时间,南北朝的时候,北齐的高洋规定只能在阴历11月烧荒,其他时间严格禁止,以免损伤昆虫草木;宋代规定,在阴历2月1日至10月30日禁止烧荒。
现在,绿色环保组织、动物保护主义者非常活跃,成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急先锋。其实,在我国古代,几百年前就有这样的先驱。明代有个叫李苏的动物学家,写过一本专著,叫《见物》。在书中,他为动物的生命和尊严大声疾呼,“猛兽吃人的时候,人们非常痛恨;可是人常年猎食猛兽,猛兽又作何感想?如果它们有灵性的话,恐怕也要把人视为禽兽吧!圣人说:‘看到禽兽鲜活的样子,就不忍看它们死时的惨状;听到它们的声音,就不忍吃它们的肉’……君子在享用万物的时候,都要存一份感恩之心。猫啊,狗啊,要养就养它一辈子;耕牛啊,战马啊,更不能轻易屠杀”。
清代的郑板桥曾经写过一篇非常有诗意的文章,呼吁尊重动物的自由和幸福。他说,“想养鸟的话,不如多多地种树,在房子周围种上几百棵,形成一片茂密的树林,让它成为鸟的国度、鸟的家园。天要亮的时候,刚刚从睡梦中醒来,还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就听到一片清脆的鸟鸣,如同奏响了《云门》、《咸池》之曲。披上衣服起床,洗脸、漱口、喝茶,只见百鸟五彩缤纷的羽毛,振翅翱翔,穿梭往来,目不暇给,这绝不是一笼一鸟的乐趣可以比拟的。人生的乐趣,就是以天地为苑囿养育飞禽走兽,以江汉为池塘观赏游鱼,顺应自然,这才是至乐的境界。
来源:法制日报